2015 年 02 月 28 日2015 年 03 月 08 日 劉奶爸 [網路行銷]吸引力法則與許可式行銷 你是不是曾經有過這樣的經驗,被強迫拉到臉書的某個社團,或被加到 line 的某個群組,結果就一直被強迫推銷,強迫你看一堆廣告文! 其實這是一種很差勁的行銷手法,但是許多人為了求快,就拼命這樣做,這和以前的大量發送垃圾郵件是一樣的道理,很快你就會變成別人的黑名單了! 吸引力法則,許可式行銷,把自己當成作家,就是讓粉絲自動跟隨你的方法。 別再用強迫推銷,嚇跑客戶了。 Rate this:分享此文章ShareFacebookTwitterLinkedInLike this:Like Loading... 相關
老師 我的想法是學會整套流程,訂閱者付款,我這邊收款。這樣全部能一次流程過關,才能對外行銷。如此想法是否正確,還是邊學邊曝光,等流程全部完全,開始行銷。
建議學完,才能把流程都完成啊!